點擊數:3329842014-09-30 16:36:55 來源: 福建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中心
根據《福建省2014年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要求和工作部署,決定于10月8 -15日開展福建省2014年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生產企業申報工作。凡符合條件的境內藥品生產企業或境外藥品生產企業所委托的國內有藥品經營資質的報關企業均可參加申報。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生產企業必須依法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藥品GMP證書》和藥品注冊批件等(其中,境內生產企業的無菌制劑生產線必須在報名前通過2010版GMP認證)。境外產品國內總代理和藥品經營企業,必須依法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藥品GSP證書》,并具有境外產品總代理協議書和藥品生產企業出具的法人授權委托書。
(二)境外產品國內總代理可視同生產企業。
(三)生產企業應具有履行合同必須具備的藥品供應保障能力。
(四)2012年以來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無嚴重違法違規記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報資料
(二)藥品生產許可證(經營企業和境外產品國內總代理提供藥品經營許可證、GSP證書)。
(四)申報承諾書。
(六)其他相關資料。
三、申報方式
(一)本次申報采用網上申報的方式進行。
(二)申報企業登陸福建省藥械集中采購網(簡稱“采購網”,www.fjyxcg.gov.cn)的藥品企業模塊進行用戶注冊及申報,具體操作見采購網內操作說明。
四、申報系統開放時間
時間:2014年10月8日15:00-10月15日17:30
電話:0591-87279375 0591-87279128(傳真)
五、注意事項
根據《福建省2014年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要求,凡參加福建省2014年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活動的生產企業均須參加本次網上申報,只有通過福建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中心資審合格的生產企業方可參加我省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和省屬醫療機構的藥品集中采購活動。
福建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中心
2014年9月30日
上一頁1下一頁 |